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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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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通行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有效
本市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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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