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进行转承包经营的,由市或者区、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其《文化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