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线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填堵、占用或者毁坏原有的防洪工程设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条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