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河道防洪岸线管理若干规定第十条有效出让新增土地使用权的收入,由同级财政专户存储,专项用于防洪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并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