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条例/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排污者应当将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正本悬挂于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的醒目位置。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