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河北省发展中医条例
/
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
第三十条
已废止
鼓励单位和个人、境外友好团体和人士资助发展中医事业。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