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伊通火山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给保护区造成损失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令其赔偿损失。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