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朝鲜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推动朝鲜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4年6月26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