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保障暂住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厦门市经济发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2月2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