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同评选文明单位、企业晋级挂钩,同责任人的政治荣誉、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经济利益挂钩,建立奖惩制度。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