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废止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文化、教育、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要积极开辟供青少年进行业余学习、科技、文娱、体育活动的阵地,吸引青少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