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厂矿企业和居(村)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发现和疏导、调解各种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避免矛盾的激化。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23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