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修改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的档案,利用者如需复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复制。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