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各级各类档案馆、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配备防盗、防火、防渍、防尘、防光、防磁、防高温、防高湿、防有害生物和气体等设备、设施,防止档案的破损、褪变、霉变、虫蛀、消磁和散失。对重点和特殊载体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