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本条例的修改权属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解释权属于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