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财政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自治县执行国家的税收政策法规。对属于地方财政收入的税收的减免,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自治县上划的增值税等共享收入的增量部分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返还的照顾。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