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章 品种选育和审定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良种选育和开发,鼓励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相结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