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规定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第三十条已修改自疫区内最后一头(只)发病动物及其同群动物处理完毕起,经过一个潜伏期以上的监测,未出现新的病例的,彻底消毒后,经上一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由原发布封锁令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封锁,撤销疫区,由原批准机关撤销在该疫区设立的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