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加强水路货物运输管理,建立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