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第四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发展体育事业,积极开展民族传统和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培养体育人才,增强人民体质。地方法规 ·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