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推进通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在业务、网络和终端等方面的融合,实现集约化建设和管理。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