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信息化规划与建设第十二条有效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化专项规划和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应当组织专业论证,除法律、法规规定保密的外,应当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