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临时价格补贴,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而降低,并逐步得到改善。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