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剧烈波动等异常状态,省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临时集中定价权限、冻结部分重要商品价格等紧急措施,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