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经批准领取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勘查、开采单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二)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规划要求。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