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权限,实行分级依法审批和颁发采矿许可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