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二条有效勘查项目出资人是探矿权申请人。国家出资勘查的,国家委托的勘查单位是探矿权申请人;合资、合作勘查的探矿权申请人由合同约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