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越界或非法进入他人依法设定的勘查作业区和矿区范围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