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负责解释。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