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未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复议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和复议决定的机构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