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法律、法规已经作出相应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