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四章 科普组织和场所第二十五条有效科技馆等专业科普场所和负有科普义务的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美术馆、青少年宫等场所应当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功能,面向社会开展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