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八条有效企业应当组织职工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技术竞赛等活动,普及与生产经营、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有关的科学技术知识,促进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制作公益性科普广告和在产品广告中增加相关科普内容。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