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构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设立检查员。检查员由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并配发检查证件。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