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规定,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责任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