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审计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农村审计人员的职称评聘、外勤补贴等待遇,比照国家审计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