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四十七条有效自治县保障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保障各民族公民有信仰或者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尊重各民族的传统节日。自治机关在处理涉及自治县各民族的特殊问题时,应当与他们的代表充分协商,尊重他们的意见,依法解决。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