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人才队伍建设第四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注重培养和使用瑶族干部,在公开选拔和配备领导干部时,划出相应的名额,选拔瑶族干部,逐步使瑶族干部所占的比例与其民族人口在自治县总人口所占的比例相适应。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