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检察案件,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本条例、自治县单行条例等为依据。地方法规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