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第六条已废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防雷减灾技术、防雷产品以及雷电监测、预警系统的研究和开发。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