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九条已修改城市绿化工程的施工,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绿化工程竣工后,经综合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