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在地下水超采区,应当利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地表水进行回灌补源。

使用水源热泵技术取用地下水的,应当使用浅层地下水并同层回灌。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