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程序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分组会议审议法规案时,召集人可以要求提案人、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就法规案有关问题作补充说明。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