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财政部门应当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以及财政专户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发现征收、缴纳和管理使用社会保险费的违规违纪问题,应当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