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四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应当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教育、科技和文化等事业的经费。教育经费增长的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的比例,并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经费逐年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