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财政的收支项目享受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照顾。国家拨给自治县的各项民族专项资金和临时性民族补助专款,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不得抵减正常经费。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