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修改

自治县财政的收支项目享受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照顾。国家拨给自治县的各项民族专项资金和临时性民族补助专款,任何部门不得扣减、截留、挪用,不得抵减正常经费。

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