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自治县的财政管理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财政是国家的一级地方财政,依照国家财政管理体制,自主地安排使用属于自治县的地方财政收入,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自治县的财政管理应当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