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县城和乡镇集镇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

自治县的城镇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以县城为中心,以交通要道和旅游集镇为重点,完善市政设施,充分发挥城镇在流通、信息、金融、文化、技术等方面的中心作用。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农村房屋建设的管理,在建筑设计、技术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逐步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

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