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五章 民族关系第五十六条有效自治县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和民族经济、文化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或奖励。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