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自治县享受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其他补贴,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逐步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

地方法规 ·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